⒈ 烧毁去除。
⒉ 指焚如和弃市。
⒈ 烧毁去除。
引《魏书·敬宗孝庄帝纪》:“詔以前朝勋书多窃冒,宜一切焚弃之。”
《文选·应璩<百一诗>》 李善 题解引 晋 张方 《楚国先贤传》:“汝南 应休璉 作《百一篇诗》讥切时事,徧以示在事者,咸皆怪愕,或以为应焚弃之。 何晏 独无怪也。”
⒉ 指焚如和弃市。参见“焚如”。
引《旧唐书·哀帝纪》:“示焚弃之典,以惩显负之踪。”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