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杖 《后汉书》卷八十二下《方术列传下·费长房》~2744~ 长房辞归,翁与一竹杖,曰:“骑此任所之,则自至矣。既至,可以杖投葛陂中也。”又为作一符,曰:“以此主地上鬼神。”长房乘杖,须臾来归,自谓去家适经旬日,而已十余年矣。即以杖投陂,顾视则龙也。家人谓其久死,不信之。长房曰:“往日所葬,但竹杖耳。”乃发冢剖棺,杖犹存焉。遂能医疗众病,鞭笞百鬼,及驱使社公。或在它坐,独自恚怒,人问其故,曰:“吾责鬼魅之犯法者耳。” 《太平广记》卷十二〈神仙十二·壶公〉~80~ 房忧不得到家,公以一竹杖与之曰:“但骑此,得到家耳。”房骑竹杖辞去,忽如睡觉,已到家。家人谓是鬼,具述前事,乃发棺视之,唯一竹杖,方信之。房所骑竹杖,弃葛陂中,视之乃青龙耳。初去至归谓一日,推问家人,已一年矣。房乃行符,收鬼治病,无不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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