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汉书·文帝纪》:“﹝二年﹞九月,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颜师古注引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后因以“符竹”指郡守职权。
⒈ 后因以“符竹”指郡守职权。
引《汉书·文帝纪》:“﹝二年﹞九月,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
颜师古 注引 应劭 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鐫刻篆书,第一至第五。”
唐 刘禹锡 《苏州谢上表》:“优詔忽临,又委之符竹。”
宋 王禹偁 《谢除翰林学士启》:“止期卜兆於松楸,再请効官於符竹,岂意未谐私愿,俄辱殊恩,翻令朽退之身,亦预深严之地。”
明 张居正 《工科左给事中邱岳并妻敕命一道》:“夫古人不慕专城之柄,符竹之荣,而愿出入禁闥者,为其身依清近,而雅言易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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