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评定奖赏。
⒈ 评定奖赏。
引《新五代史·吴越世家·钱俶》:“倧(钱倧 )大閲兵於 碧波亭,方第赏, 进思 前諫以赏太厚, 倧 怒,掷笔水中曰:‘以物与军士,吾岂私之,何见咎!’”
宋 蔡絛 《铁围山丛谈》卷六:“﹝琴工﹞因日月以冀恩泽,即共奏取御府所宝琴,尽丐理治之……遂得时时奏功第赏。”
《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宣抚司第赏,首先出阵破敌者为奇功,进官四等,其下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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