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征 纳征: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
古代婚嫁六礼中的第四礼。男方择一吉日,送礼物章服到女家的礼节。
《仪礼.士昏礼》:「纳征,玄?、束帛、俪皮,如纳吉礼。」
《礼记.昏义》:「纳征、请期。」
唐.孔颖达.正义:「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昏成。」
也称为「纳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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