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宋朝会时安设香炉的一种几案。唐郑谷《寄左省韦起居序》诗:“端简炉香里,濡毫洞案边。”宋宋祁《宋景文公笔记·释俗》:“予昔领门下省,会天子排正仗,吏供洞案者,设于前殿两螭首间。案上设燎香炉,修注官夹案立。予诘吏何名洞,吏辞不知。予思之,通朱漆为案,故名曰洞耳。”一说,洞,训“敬”,案列于中以起人敬,故名。参阅明胡震亨《唐音癸签·诂笺二》。
⒈ 唐 宋 朝会时安设香炉的一种几案。一说,洞,训“敬”,案列于中以起人敬,故名。参阅 明 胡震亨 《唐音癸籤·诂笺二》。
引唐 郑谷 《寄左省韦起居序》诗:“端简炉香里,濡毫洞案边。”
宋 宋祁 《宋景文公笔记·释俗》:“予昔领门下省,会天子排正仗,吏供洞案者,设於前殿两螭首间。案上设燎香炉,修注官夹案立。予詰吏何名洞,吏辞不知。予思之,通朱漆为案,故名曰洞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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