霈恩 宋 苏轼《缴进陈绎词头状》:“贴黄。再详 陈绎 元犯,若依法断自盗除名,虽后来累该霈恩,登极大赦,其叙法止於散官,即与其他赃犯不同。”明·钱谦益《尚宝司少卿袁可立前母陆氏加赠宜人》:“国家异数霈恩,推及前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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