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给 语出: 《礼记·月令》:“﹝季夏之月﹞以别贵贱等给之度。” 阮元 校勘记:“ 闽 监、 毛 本同, 嘉靖 本同。 卫氏 《集说》同。 岳 本‘给’作‘级’,《石经》同。案《石经》作‘级’,盖依《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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