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敕 奉敕,亦作“奉勅”。 1、奉皇帝的命令。 南朝 梁 任昉 《奉敕示<七夕>诗启》:“臣昉启,奉敕,并赐示《七夕》五韵。”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一:“﹝曹彬﹞既平江南回,诣閤门入见,牓子称:‘奉勑江南勾当公事回。’”蔡东藩 《清史演义》第二回:“神宗皇帝准了此议,遂令差官奉敕三十道,马三十匹,建州卫都督册书一函,龙虎将军印一颗,并送还觉昌安父子的棺木。”2、指奉师长之命。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六:“妾,月府侍书女,与生有缘。今奉勅赉书南海,生当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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