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复 明以前,官员因父母丧而辞官守制,未满期而奉召任职。本因战争之需或特殊才能而召,后亦行平时。参见“夺情”。
起复qǐfù
(1)[reassumeoffice]
(2)古时官员服父母丧守期未满即应召赴任官职。明清时专指服父母丧期满后重新复出做官
(3)旧指官员被革职后复出
古时官吏遭父母之丧,服未满而起用,称为「起复」。清制则称服满而起用,为「起复」。与旧制不同。
《北史.卷七二.李德林传》:「裁百日,夺情起复,固辞不起。」
《喻世明言.卷四○.沈小霞相会出师表》:「冯主事三年孝满,为有沈公子在家,也不去起复做官。」
官吏再度被起用。
《宋史.卷三七七.向子諲传》:「子諲乞致仕避之,坐诸降三官,起复知潭州。」
《红楼梦.第三回》:「今打听得都中奏准起复旧员之信,他便四下里寻情找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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