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班 清代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迁升官阶之称。道员为最高班次,以下则知府,同知、通判、知州、知县,佐杂各为一班,分别称为道班、府班,同通州县班、佐杂班。例如由知府捐升道员,即称为过道班。
清朝官吏因为上司的保举或捐了钱而升官。
《官场现形记.第二回》:「既然有路子,为什么不过班做知县,到底是正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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