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图户 北魏时期属于一个寺院管辖的身份接近奴婢的人户。延兴前后﹐沙门统昙曜奏请以重罪囚犯和官奴婢为佛图户。其奏议获准﹐佛图户编入各州镇寺院。佛图户又称“寺户”﹐属寺院直接管辖。他们除为寺院服洒扫杂役之外﹐还须营田输谷。僧祇户属僧曹总领﹐每年输谷六十斛﹐一般不服杂役﹐佛图户身份比僧祇户更为低贱﹐处境也更为艰难。寺户在隋唐时期也称“净人”﹐唐中叶以后﹐在吐蕃统治下的敦煌地区仍然存在。
北魏时,辖属寺院的户口。这些户口的来源出于犯重罪的百姓和官奴,负责对寺院洒扫及寺产的耕种等工作。北周武帝建德三年废除。
《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栗。」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