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衔 谓二人以上连署官衔。《宋史·孝宗纪二》:“辛亥,诏:‘自今诏令未经两省书读者毋辄行,给、舍驳正毋连衔同奏。’”
两人以上联名签署。
《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二》:「自今诏令未经两省书读者毋辄行,给、舍驳正毋连衔同奏。」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