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计 所谓上计,即由地方行政长官定期向上级呈上计文书,报告地方治理状况。县令长于年终将该县户口、垦田、钱谷、刑狱状况等,编制为计簿(亦名“集簿”),呈送郡国。根据属县的计簿,郡守国相再编制郡的计簿,上报朝廷。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升、降、赏、罚。“上计”制度的建立,更意味着中央对地方财政控制的加强。
上计shàngjì
[thebestpolicy]见“上策”
最好的计策。
《战国策.西周策》:「赵之上计,莫如令秦、魏复战。」
《南史.卷四五.王敬则传》:「檀公三十六策,走是上计,汝父子唯应急走耳。」
汉制,每届年终,郡国遣吏至京上计簿,将全年人口、钱、粮、贼、狱讼等事项,向朝廷报告,称为「上计」。
《续汉书志.第二八.百官志五》:「本注曰: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