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厌 古代祭礼 传庶子未成年而死及无后嗣者,配享于宗子家祖庙,祭之于西北偶透光处,其尊则设于东房,谓之“阳厌”。《礼记·曾子问》:“凡殇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家,当室之白,尊于东房,是谓阳厌。” 孔颖达 疏:“凡殇,谓非宗子之殇。故云凡殇。无后者谓庶子之身无子孙为后。此二者皆宗子大功内亲,祭于宗子之家祖庙之内,不敢在成人之处,故于当室之明白显露之处,为之设尊于东房以其明是阳,故为阳厌也。” 孙希旦 集解:“凡殇与庶子无后者,皆降于宗子,故祭之不于奥,而于室之白也……祭凡殇在西北隅,故设尊辟之而在东房也。曰‘阳厌’者,以屋漏乃日光漏入之所,其处显明也。” 清 李慈铭 《越缦堂读书记·文学·校礼堂集》:“金氏谓阴厌阳厌,因阴童阳童而名,不得通于成人之祭。 凌氏谓阴童阳童,即因阴厌阳厌而名,真破的之论。”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