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股交易 零股交易亦称零股买卖、不满一个成交单位的股票买卖。在证券交易所内的股票交易,一般均确定一个最低限的股票成交数量,称为股票成交单位。即一手,不足一手的股票为零股。处理零股的办法有两种:(1)用现金代替;(2)印发“零股凭证”发给持股人,他们可以互相转售,化零为整,换取整股。这就是所谓的零股交易,设置零股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方便零星资本的投资需求。零股交易的方式,与其他整股委托交易方式基本雷同,零股投资者需通过零股经纪人进行买卖。他们在买卖零星股票时,除了要付给经纪人正常的佣金外,一般还须支付 一些特殊的服务报酬。因此,零股交易的成本往往要高于普通整股的交易成本。另外,以零股换取整股,有一定时间期限,过期则失效作废,经纪人不予办理。
不足一个交易单位的股票买卖方式。我国现行的股票市场,其交易单位至少为一千股,如交易数量未达一千股者,其买卖、报价均另依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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