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共掌政事。
⒈ 共掌政事。
引《续资治通鉴·南宋理宗端平二年》:“了翁 在朝凡六月,前后二十餘疏,皆当世急务。帝将引以共政,而忌者相与合谋排摈之,且言 了翁 知兵体国,乃命出视师。”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二章第四节:“和 商 王一同掌握国家大权的还有其他一些大族的族长…… 商 王 盘庚 曾经对当时的贵族统治阶级讲话,指出他们的祖先和 商 的先王有‘胥及逸勤’的‘共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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