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作 《梁书·武帝纪下》:“令书行后,百日为期,若犹有犯,男子谪运,女子质作,并同三年。”《资治通鉴·梁武帝中大同元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云:“质作,质其身使居作。”《隋书·刑法志》:“百姓有罪,则案之如法。其缘坐则老幼不免,一人逃亡,则举家质作。”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