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讲 古代寺院讲经时所设之职掌。 即为‘都讲’者,须负责发问,俾使听众容易理解文义。《佛祖统纪》卷三十七,天监三年(504)条记载梁武帝在重云殿讲经之情形,其文云(大正49·348c)︰‘以枳园寺法彪为都讲,彪先一问,帝方酬答,载索载征,并通玄妙。’
古时主持学舍的人。
学舍主讲的人。
《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鸿年十三,从桓荣受欧阳尚书,三年而明章句,善论难,为都讲。」
讲唱变文时担任唱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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