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盐法 榷盐法是唐中叶对盐就场专卖的制度。 唐代食盐专卖始于肃宗,乾元元年 (公元758年)唐肃宗任命第五琦为盐铁铸钱使。第五琦作榷盐法,规定凡产盐之地,均设盐官。盐户制盐立户籍,称亭户,国家免去亭户的徭役,所产的盐均由官府收购、运销,不准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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