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决 缓决是清代诉讼制度。清代秋审或朝审后,如案情属实但危害较小,或有应予考虑的问题应暂缓处决,即将其留待来年秋审或朝审时处理。秋审和朝审复核的皆为斩监侯与绞监候案件。缓决案件经刑部会同大理寺等机关集中审核后,奏请皇帝裁决。被缓决者,大多可免死。
已判死刑的犯人,经处决宣告后,依据特定情形,在一定期限内,暂缓处决,称为「缓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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