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共有财富。
⒈ 共有财富。
引《礼记·祭法》:“黄帝 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
孔颖达 疏:“共财者,谓山泽不鄣,教民取百物以自赡也。”
汉 班固 《白虎通·封公侯》:“王者始起,封诸父昆弟,示与己共财之义。故可以共土也。”
《后汉书·樊宏传》:“重 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