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忌行香 【解 释】逢帝后忌辰,在寺观设斋焚香。 【出 处】宋 王溥 《唐会要·忌日》:“其京城及天下州府诸寺观,国忌行香,一切仍旧。” 《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九年》:“ 勋虽不能用,然国忌犹行香。” 胡三省 注:“ 唐自中世以后,每国忌日,令天下州府悉於寺观设斋焚香。 开成 初,礼部侍郎 崔蠡 以其事无经,据奏罢之,寻而复旧。” 宋 王禹偁 《吴江县寺留题》诗:“晨斋施笋唯溪叟,国忌行香祇县官。”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三:“国忌行香起於 后魏 ,及 江 左 齐 梁 间,每然香熏手或以香末散行,谓之行香。”参阅《唐会要·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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