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典 六典,谓古代六方面的治国之法。即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 《周礼·天官·大宰》:“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周代辅佐帝王治理邦国的六种法典。即治典、礼典、教典、政典、刑典、事典。
《周礼.天官.大宰》:「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
《文选.张衡.东京赋》:「建象魏之两观,旌六典之旧章。」
隋代宫廷中的女官。即典琮、典赞、典栉、典器、典执、典会。
《隋书.卷三六.后妃传.序》:「又采汉、晋旧仪,置六尚、六司、六典,递相统摄,以掌宫掖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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