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 简介 “明府君”的略称。汉人用为对太守的尊称。《汉书·龚遂传》:“明府且止,愿有所白。”《后汉书·张湛传》:“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轻。”唐李贤注云:“郡守所居曰府,府者尊重之称。”唐以后多用以称县令。唐代别称县令为明府,称县尉为少府。后世相沿不改。
官府。
《管子.君臣上》:「而君发其明府之法,瑞以稽之。」
唐.尹知章.注:「府谓百吏所居之官曹也,立府必有明法,故曰明府之法。」
汉代对太守,唐代对县令的尊称。
《后汉书.卷二七.张湛传》:「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轻。」
宋.洪迈《容斋随笔.卷一.赞公少公》:「唐人呼县令为明府,丞为赞府,尉为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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