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 六科:科举科目 六科:明清官制
唐宋时科举取士的六种科目:(1)唐代举士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为六科。见《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2)宋景德、天圣年间以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达坟典、明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详明政理,可使从政;洞识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为六科。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卷九.制度类》。(3)宋绍兴时以文章典丽、节操方正、法理该通、节用爱民、刚方岂弟、智勇绝伦为六科。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卷九.制度类》。
明、清官制设有六科给事中,分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行政事务,纠其弊误。
米、大麦、小麦、大豆、小豆、芝麻六种植物。
《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不想遇著荒歉之岁,六科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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