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时为收养救济贫病之人而设置的机构。
⒈ 宋 时为收养救济贫病之人而设置的机构。
引《宋史·徽宗纪》:“﹝ 崇寧 元年八月﹞辛未,置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仍令诸郡县并置。”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二:“已而置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所费尤大。”
⒈ 宋时收养救济贫病,施医赠药的场所。
引《宋史·卷一九·徽宗本纪一》:「辛未,置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仍令诸郡县并置。」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已而置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所费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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