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政府的主要新式海军。1874年清政府筹划海防。次年命李鸿章督办海防,开办水师学堂,购置外国军舰,修筑旅顺和威海卫军港。1885年设立海军衙门。1888年制定《北洋海军章程》,编成北洋海军。计有大小军舰二十五艘,官兵四千余人。中日甲午战争中,北洋海军覆灭。
⒈ 清末我国海军舰队之一。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创建,于光绪十四年(西元1888)完成。计有铁甲战舰二艘、巡洋快船七艘、砲船六艘,合计大小廿五艘,共约四万五千余吨,水师提督为丁汝昌。当时占世界海军第八位,后于甲午战时,为日本海军所毁,丁汝昌仰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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