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避正殿”。
⒉ 谓让出正厅。表示恭敬。
⒈ 见“避正殿”。
⒉ 谓让出正厅。表示恭敬。 《汉书·曹参传》:“闻 胶西 有 盖公,善治 黄 老 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 盖公,盖公 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
引参 於是避正堂,舍 盖公 焉。”
晋 皇甫谧 《高士传·盖公》:“参(曹参 )悦,乃避正堂舍之,师事之。”
亦省作“避堂”。 唐 苏颋 《奉和崔尚书赠大理陆卿鸿胪刘卿见示之作》:“避堂貽后政,扫第发前机。”
宋 范成大 《寄题鹿伯可见一堂》诗之一:“聊攀铁锁问何似,岂敢避堂邀 盖公 ?”
宋 赵与时 《宾退录》卷七:“子房 之师,实维 黄石 ; 曹参 避堂,以舍 盖公。”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