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时称官府收买外来商品。
⒈ 宋 时称官府收买外来商品。
引《宋史·食货志下七》:“嘉定 十二年,臣僚言以金银博买,洩之远夷为可惜。”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二节:“﹝ 北宋 时沿海市舶司﹞收买舶货,名为博买,也叫‘抽买’、‘和买’、‘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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