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比喻无端受牵累招致的横祸。见“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英be implicated in trouble;
⒈ 亦作“池鱼祸”、“池鱼之祸”。
引《太平广记》卷四六六引 汉 应劭 《风俗通》:“城门失火,祸及池鱼。旧説:池仲鱼,人姓字也,居 宋 城门,城门失火,延及其家, 仲鱼 烧死。又云:宋 城门失火,人汲取池中水,以沃灌之。池中空竭,鱼悉露死。喻恶之滋,并伤良谨也。”
《剪灯新话·三山福地志》:“汝宜择地而居,否则恐预池鱼之殃。”
高阳 《百花洲》一:“这一场官司打下来, 程敏政 倒是无罪昭雪了,但受池鱼之殃的 唐寅,却因为前一年乡试主考 梁储 的揄扬,曾经拿自己的文稿去请教过 程敏政,被当作一次罪名而黜为‘吏’。”
宋 周煇 《清波杂志》卷下:“张无尽 尝作一表云:‘ 鲁 酒薄而 邯郸 围,城门火而池鱼祸。’上句出《庄子》,下句不知所出,以意推之,当是城门失火,以池水救之,池竭而鱼死也。”
《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四:“道士道:‘不出三年,世运变革,地方将有兵戈大乱,不是这光景了。你快择善地而居,免受池鱼之祸。’”
⒈ 春秋时,宋司马桓有宝珠,后因畏罪出亡,故投珠于池中。景公派人汲干池水,但寻珠不著,而池鱼却因此而亡。典出也作「池鱼之祸」。
引《吕氏春秋·孝行览·必己》。一说为春秋时,宋人名池中鱼者,居近城门,城门失火,延及其家。一说为宋城门失火,众人汲干池水灌救,致使池干鱼死。俱见《太平御览·卷九三五·鳞介部·鱼上引风俗通》。后比喻无辜却受牵累而遭祸。明·瞿佑《剪灯新话·卷一·三山福地志》:「汝宜择地而居,否则恐预池鱼之殃。」
近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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