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免于死罪。
⒈ 谓免于死罪。
引《新唐书·孝友传·张琇》:“中书令 张九龄 等皆称其孝烈,宜贷死。”
宋 李心传 《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建炎元年八月戊午》:“乃詔 芻 等三人皆贷死,长流 沙门岛。”
《清史稿·食货志二》:“所亏之数,勒限监追,限内全完贷死。”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