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整治以得其平。
⒈ 谓整治以得其平。
引《说文·竹部》:“﹝等﹞从竹寺。寺,官曹之等平也。”
段玉裁 注:“官之所止九寺,於此等平法度,故‘等’从竹寺。”
王筠 句读:“寺有法度,官曹於此稽之,辨其等以得其平。”
徐灏 笺:“等之古义盖法曹之简书,故从寺。等者平也。 《史记·张释之传》曰:‘廷尉者,天下之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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