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调养滋补。
⒈ 调养滋补。
引宋 洪迈 《夷坚志补·鬼国母》:“杨氏 呼医用药调补几岁,颜状始復故。”
⒉ 谓调任官职。
引《汉书·匡衡传》:“衡 射策甲科,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调补 平原 文学。”
唐 皇甫冉 《送田济之扬州赴选》诗:“家贫不自给,求禄为荒年。调补无高位,卑栖屈此贤。”
明 张居正 《答铨部李石塘书》:“考功之缺,已属銓曹调补,其人则太宰所自择者也。”
《九尾龟》第八一回:“调补了 直隶 天津 道,不到一年的工夫,陞授了 河南 按察使。”
⒈ 选任同等官吏,以更动或递补他处职官。
引《晋书·卷三八·宣五王传·平原王干传》:「干虽王大国,不事其务,有所调补,必以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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