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依居住地区的次第,由近及远。
⒈ 谓依居住地区的次第,由近及远。
引《周礼·地官·小司徒》:“凡民讼以地比正之。”
郑玄 注:“郑司农 云:‘以田畔所与比正断其讼。’”
《史记·平準书》:“南阳、汉中 以往郡,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
司马贞 索隐:“谓 南阳、汉中 以往之郡,各以其地比近给初郡。初郡,即 西南夷 初所置之郡。”
《汉书·食货志下》:“南阳、汉中 以往,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
颜师古 注:“地比,谓依其次第,自近及远也。”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