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北魏时受佛寺奴役的民户。又名“寺户”。
⒈ 北魏 时受佛寺奴役的民户。又名“寺户”。参见“僧祇户”。
引《魏书·释老志》:“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
⒈ 北魏时,辖属寺院的户口。这些户口的来源出于犯重罪的百姓和官奴,负责对寺院洒扫及寺产的耕种等工作。北周武帝建德三年废除。
引《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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