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春秋时楚人卞和在山中得一块璞玉,献给楚厉王、武王,王不识玉反断其左足和右足。到文王时卞和抱玉哭于荆山下,王使人剖璞,果真得到宝玉,名之谓“和氏璧”
例得楚和氏璧。——《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和氏璧天下所共传宝。
英He Shi Bi;
⒈ 《韩非子·和氏》:“楚 人 和氏 ( 卞和 )得玉璞 楚 山中。奉而献之 厉王。厉王 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 和 为誑,而刖其左足。及 厉王 薨, 武王 即位, 和 又奉其璞而献之 武王。武王 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 和 为誑,而刖其右足。参见“完璧归赵”。
引武王 薨, 文王 即位……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 和氏 之璧’。”
明 张煌言 《黎大行濒行》诗:“殿上未归 和氏 璧,橐中谁赐 陆生 金。”
亦省称“和璧”。 《汉书·邹阳传》:“故无因而至前,虽出 随 珠、 和 璧,祇怨结而不见德。”
南朝 梁 沉约 《咏帐》:“甲帐垂 和 璧,螭云张桂宫。”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五:“贺方回 作 王子开 《挽词》:‘ 和 璧终归 赵,干将 不葬 吴。’”
清 姚鼐 《咏古》:“和 璧非珠翠,流光悦妇人。”
⒈ 春秋时楚人卞和自楚国山中得一玉璞,献给楚厉王,经玉工鉴定其为普通的石头,厉王以卞和撒谎欺骗,乃刖其左脚。后武王即位,卞和再献,仍视为石头,卞和又被刖去右足。至文王即位,卞和抱玉石至荆山下大哭三天三夜,文王得知,命玉工加以琢磨,终得一块宝玉,命名为「和氏璧」。见《韩非子·和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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