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侵吞别国的领土或别人的产业。
例大户兼并。——清·张廷玉《明史》
兼并之家。——清·洪亮吉《治平篇》
抑其兼并。
兼并小国。
英amalgamate; annex;
⒈ 同时并列;两全。
引清 李渔 《凰求凤·翻卷》:“徵文考行,二者难兼并,若个堪居絶等,推敲不厌详明。”
并吞。指土地侵并,或经济侵占。 《墨子·天志下》:“今天下之诸侯,将犹皆侵凌攻伐兼并。”
汉 晁错 《论贵粟疏》:“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宋 王安石 《兼并》诗:“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巧姦回。”
范文澜 《中国近代史》第六章第二节:“俄国 向 太平洋 挺进时期,从北方威胁着 中国,它兼并了 黑龙江 以北的土地以后,还想要把 中国 的东三省和 朝鲜 纳入它的势力范围。”
⒈ 合并。
引《汉书·卷二八·地理志下》:「遂伐灭吴,兼并其地。」
《文选·潘岳·为贾谧作赠陆机诗》:「强秦兼并,吞灭四隅。」
近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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