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宋任免将相,用黄、白麻纸写诏书,宣告于朝廷,谓之“降麻”。也称宣麻。
⒈ 唐 宋 任免将相,用黄、白麻纸写诏书,宣告于朝廷,谓之“降麻”。也称宣麻。参见“宣麻”。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一》。
引唐 黄滔 《寄陈侍御》诗:“千年二相未全夸,犹闕 闽 城贺降麻。”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录》卷上:“天圣 三年,又以宰相 王冀公 为使,自后元宰继领之,然降麻不入衔。又以参政、枢密为润文,其事寝重。”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宝元元年》:“昨 王随 自吏部侍郎、平章事超越十资,復为上相。此乃非常之恩,必待非常之才,而 随 虚庸邪諂,非辅相器,降麻之后,物论沸腾,故疾缠其身,灾仍於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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