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从长的地方截取一部分接补在短的地方。本指计量国土纵广而言。亦作:绝长继短、绝长续短。
⒈ 从长的地方截取一部分接补在短的地方。本指计量国土纵广而言。
引《孟子·滕文公上》:“今 滕 絶长补短,将五十里也,犹可以为善国。”
赵岐 注:“滕 虽小,其境界长短相补,可得大五十里子男之国也。”
亦作“絶长继短”、“絶长续短”。 《墨子·非命上》:“古者 汤 封於 亳,絶长继短,方地百里。”
《战国策·楚策四》:“今 楚国 虽小,絶长续短,犹以数千里,岂特百里哉?”
后常用为移多补少、以有馀补不足之义。解释:绝:截断。截取长的,补充短的。比喻用长处补短处。出处:《孟子·滕文公上》:“今滕绝长补短,将五十里也,犹可以为善国。”
⒈ 以有余补不足。也作「断长补短」、「断长续短」、「截长补短」、「绝长继短」、「绝长续短」、「折长补短」。
引《孟子·滕文公上》:「今滕绝长补短,将五十里也,犹可以为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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