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郡公主。
⒈ 郡公主。 晋 始置。 唐 制太子之女为郡主。 宋 沿 唐 制,而宗室女亦得封郡主。 明 清 则亲王女为郡主。
引《世说新语·贤媛》“桓公 武 平 蜀,以 李势 妹为妾” 南朝 梁 刘孝标 注引《妒记》:“桓 平 蜀,以 李势 女为妾,郡主凶妒。”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二:“宗室女封郡主者,谓其夫为郡马。”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一:“亲王女为和硕格格,汉文称郡主。”
⒈ 周时与天子同姓的诸侯之女。因其结婚时,由郡为之主婚,故称为「郡主」。
引《幼学琼林·卷二·外戚类》:「郡主、县君,皆宗女之谓。」
《三国演义·第五五回》:「郡主自幼好观武事,严毅刚正,诸将皆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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