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依类列举。
⒈ 谓依类列举。
引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三》:“《书》亡逸,故后无述焉。今稍类列於篇。”
明 文徵明 《<何氏语林>叙》:“类列义例,一惟 刘氏 之旧。凡 刘 所已见,则不復出。”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