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没入为奴隶的人家。
⒈ 谓没入为奴隶的人家。 《隋书·刑法志》:“魏 虏 西凉 之人,没入名为隶户。
引魏武 入关,隶户皆在 东魏,后齐 因之,仍供厮役。”
《资治通鉴·齐明帝建武三年》:“王国舍人皆应娶八族及清脩之门。 咸阳王 禧 娶隶户为之,帝深责之。”
胡三省 注:“隶户,谓没入为奴隶之户。”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