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推举贤人不以常法。
⒈ 推举贤人不以常法。
引《孟子·离娄下》:“汤 执中,立贤无方。”
焦循 正义:“方,常也……惟贤则立,而无常法,乃申上执中之有权。”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此必得虚明为国、淡名利忘报復之人,柄政当朝,立贤无方,庶可办也。”
⒈ 推举贤人不拘一格。
引《孟子·离娄下》:「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汤执中立贤无方。」
明·刘若愚《酌中志·卷一六·内府衙门职掌》:「柄政当朝,立贤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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