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案,盛食物的短足木盘。据《东观汉记·梁鸿传》:载:“鸿字伯鸾,与妻孟光(字德曜)隐居避患,适吴,依大家庑下,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常齐眉。”亦见《后汉书》本传。后以“眉案”为夫妇相敬的典故。
⒈ 案,盛食物的短足木盘。
引据《东观汉记·梁鸿传》:载:“鸿 字 伯鸞,与妻 孟光 (字 德曜 )隐居避患,适 吴,依大家廡下,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於 鸿 前仰视,举案常齐眉。”
亦见《后汉书》本传。后以“眉案”为夫妇相敬的典故。 清 钮琇 《觚賸·汤素畹》:“眉案未输 鸿 与 耀,只愁时事正纷然。”
清 沉起凤 《谐铎·妙画代良医》:“男儿离绣幃三尺,便当跳入云霄,是非 梁伯鸞,谁能谨守眉案。”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