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献女于天子、诸侯等。
⒈ 谓献女于天子、诸侯等。
引《礼记·曲礼下》:“纳女於天子,曰备百姓;於国君,曰备酒浆;於大夫,曰备埽洒。”
清 顾炎武 《日知录·杂事》:“古之士大夫以纳女后宫为耻,今人则以为荣矣。”
⒈ 致女于君王。
引《礼记·曲礼下》:「纳女,于天子曰『备百姓』;于国君曰『备酒浆』;于大夫曰『备扫洒』。」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七·纳女》:「古之士大夫以纳女后宫为耻,今人则以为荣矣!」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