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时为悼念寇准而命名的竹。
⒈ 宋 时为悼念 寇準 而命名的竹。 宋 王闢之 《渑水燕谈录·事志》:“莱公 贬死 雷州,丧还,过 荆南。
引公安县 民怀公德,以竹插地,挂物为祭,焚之,后生笋成林,以为神,因为公立祠,目其竹为‘相公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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