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廨本钱 公廨本钱是南北朝隋唐时官府为取得办公费用和官吏俸禄而投入商业活动或高利贷活动的本钱。北朝始设,隋文帝开皇十四年 (594年) 改给职田。开皇十七年 (597年) 又予恢复。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 制定文武官吏俸禄制度,设置公廨本钱,由各州令史经营,每人以五万作为本金,交商人经营,每月利息约4000文,年息约和本金相等,所收利息分月按人发给,名“月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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