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署名。指该官署官员。
⒈ 官署名。 《周礼》官名有大行人之职, 秦 及 汉 初称典客, 景帝 六年,更名大行令, 武帝 太初 元年,改称大鸿胪,主掌接待宾客之事。 东汉 以后,大鸿胪主要职掌为朝祭礼仪之赞导。 北齐 始置鸿胪寺, 唐 一度改为司宾寺, 南宋、金、元 废, 明 复之, 清 沿置。主官或称卿,或称正卿,副职为少卿,属官因各朝代而异,或有鸣赞、序班,或置丞、主簿。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客, 秦 官,掌诸归义蛮夷,有丞。
引景帝 中六年更名大行令, 武帝 太初 元年更名大鸿臚。”
颜师古 注引 应劭 曰:“郊庙行礼讚九宾,鸿声臚传之也。”
《新唐书·百官志三》:“凡客还,鸿臚籍衣齎赐物多少以报主客,给过所。”
⒉ 指该官署官员。
引唐 韩愈 《袁氏先庙碑》:“始居 华阴,为 拓拔魏 鸿臚。”
明 李东阳 《十八日听传胪有作》诗:“黄纸数行丹詔字,鸿臚三唱甲科名。”
⒈ 职官名。周置大行人之职,秦称为「典客」,北齐称为「鸿胪寺」。主掌朝贡庆吊的赞导相礼。
引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颂赞》:「故汉置鸿胪,以唱拜为赞,即古之遗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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