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酌取。谓裁度而取用之。
⒈ 犹酌取。谓裁度而取用之。
引《三国志·吴志·薛综传》:“县官羈縻,示令威服,田户之租赋,裁取供办。”
宋 苏轼 《上皇帝书》:“当部送者,量远近裁取,以三月刻纳,不取其息。”
明 李东阳 《封太孺人杨母熊氏墓志铭》:“手自织辟,畜鷄豚,易钱穀,为朝夕费。裁取自给,餘悉致京师为旅资。”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